保险理赔须知

吃吃货
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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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护现场

发现货损请立即停止卸货,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客户在未通知我公司并且未得到保险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货物卸完或自己拍照留证的,届时保险公司不予认可保险责任的,客户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2.电话报案

保护好事故现场后,请立即电话通知我司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报案。


3.现场勘查

配合保险公司人员或保险公司委托的公估人员到事故现场勘察事故经过,了解损失情况,查阅和初步收集与事故性质、原因和损失情况等有关的证据和资料。

4.合理施救

配合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保险货物受损后,作为货方的被保险人应该对受损货物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对受损货物进行转售、修理和改变用途等工作。


5.资料收集

收集货损证明材料,并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针对泄漏、铅封问题报备案件,请于送完货3天之内提供相应过磅单、货值(发票、出库单或购销合同)等索赔材料,逾期将视货物完好无损,案件自动销案


6.申请索赔时,应当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1)运单、提货单、货价证明(货物购置发票、购销合同);

(2)装箱单、磅码单、货物交接记录;(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损失清单、签收单;

(4)向承运人或其它第三方的索赔函件;(5)货主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出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的证明和材料。

(6)其它必要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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